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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与订金的本质区别在哪 购车合同定金不退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3日 珠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高级律师  Tags: 定金与订金的本质区别在哪,购车合同定金不退怎么办

  田占厚律师,珠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高级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珠海)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定金与订金的本质区别在哪

  有很多人对于定金与订金的概念十分模糊,认为两者是同一个意思,但是定金与订金是有区别的,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约定定金,只要违反合同的规定,那么就要依照合同承担违约,那么定金与订金的本质区别在哪呢接下来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定金与订金的本质区别在哪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二、定金的特征有哪些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三、定金的数额规定

  1、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担保法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 ,超过的部分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意图显然是限制给付数额过大的定金 ,将定金的惩罚限定在一定的限度内。


  2、司法解释第119条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 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该规定说明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只有定金交付另一方当事人接受后,定金合同才成立。


  综上所述,定金与订金还是存在着本质的区别的,定金的使用条件是当事人违约,而且定金的约定数额也不可太高。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了解;定金与订金的本质区别在哪;的内容。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购车合同定金不退怎么办

  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庭车辆普及率也随之大幅增加,为了保障买卖双方合同的顺利履行常常会要求买方支付购车合同定金,下面将为您解答有关购车合同定金不退怎么办,定金的法律特征以及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一、购车合同定金不退怎么办

  1、首先确定谁违约在先,弄清楚具体原因。


  2、如果4S店违约,要双倍返还。 确定4s店违约后,可以去消协投诉或者去法院起诉。


  消协投诉需要的条件:


  消费者投诉应递交文字材料或有消费者签字盖章认可的详细口述笔录。


  投诉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投诉方和被投诉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投诉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损害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及与经营者协商的情况。 3、有关证据。消费者应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消费者协会一般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明确、具体的诉求。 4、对投诉要件缺乏或情况不明的投诉,消费者协会应及时通知投诉方,待补齐所需材料后再受理。


  二、定金的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三、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3、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4、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希望您在购买心爱的车辆的过程中注意定金的重要性,不要因为卖方对定金与订金的混淆因此有所损失,以上就是为您准备的购车合同定金不退怎么办,定金的法律特征,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如果还有别的法律问题欢迎继续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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