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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作为未交付的赠与附条件能否撤销 起诉买卖合同无效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3日 珠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高级律师  Tags: 彩礼作为未交付的赠与附条件能否撤销,起诉买卖合同无效

 田占厚律师,珠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高级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珠海)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彩礼作为未交付的赠与附条件能否撤销

  核心内容:本文由编辑为你解答彩礼作为未交付的赠与附条件能否撤销。男方为了达到结婚的目的依民俗习惯,婚前订婚阶段通常会向女方支付一定标准的彩礼。


  关于男方支付彩礼的性质,一般认为是合同法上的赠与行为,但该赠与若此后二者未达成婚姻则赠与撤销,即给付彩礼属于附的赠与合同。


  笔者以为,彩礼赠与不成立附条件或条件,可以撤销。理由如下:


  1、彩礼的交付与受领行为不成立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行为。


  所谓附解除条件的赠与,是指以将来可能发生的客观事实的成就作为赠与失效的条件。


  《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合同的效力可以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就彩礼行为而言,如果是赠与,男方的真实意思是以结婚为赠与生效的条件,如果结婚的愿望不成就则赠与失效。显然,该赠与合同的解除条件,是自条件不成就时失效。与《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南辕北辙。


  2、彩礼的交付若属于附生效条件,则受领一方阻止结婚条件成就时赠与生效。


  《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


  据此我们假定:丁女收受丙男彩礼3万元后,约定5月1日领取结婚证。如果当日领取,可视为赠与合同生效没有问题,假如丁女;为自己的利益;拟重新择偶傍一大款,一拖再拖,不正当地阻止与丙男的结婚条件成就,那么,我们能否依据附生效条件合同的法律规定,视为结婚条件已成就如能,则丁女不必为自己的原因导致条件不成就而承担彩礼的义务,如不能,则彩礼的给付与受领行为,显然不属于合同法上的附生效条件的赠与行为。


  3、在婚姻未成就情形下,彩礼的返还请求权不是基于赠与合同的撤销权。


  实践中所谓彩礼的撤销赠与是指交付后撤销。


  撤消权受除斥期间的限制,即超过一年期的除斥期间,赠与人的撤销权即丧失;而且从合同法的角度讲,行使撤销权的理由必须合法,以结婚这种人身关系未成就主张撤销,则超出了《合同法》调节的范围,因为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故这种撤销理由缺乏法律依据。而且若主张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就意味着赠与合同是从交付时成立并生效,不是从缔结婚姻共同生活时生效;而不从缔结婚姻共同生活时生效,即确定赠与自交付时生效,又完全推翻了男方对结婚作为赠与条件的真实意思,撤销权的行使的合法或合理的理由,在合同法及婚姻法上的依据将全部丧失。


  延伸阅读:


  受赠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受赠人 有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但赠与合同约定负担义务的,受赠人须按约定履行义务。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物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在赠与属于附义务赠与时,受赠人应在赠与物的价值限度内履行所附义务,受赠人不履行其义务时,赠与人有权请求受赠人履行其义务或撤销其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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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买卖合同无效

  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签订的合同都是有效的,有的合同可能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者是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不发生当事人希望的法律效力。那么起诉买卖合同无效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起诉买卖合同无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终止履行。对于无效合同造成的财产损失,一般采取如下方法处理:


  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返还财产可以是一方返还,也可以是双方互相返还。如果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取得的标的物还存在则应返还对方;如果标的物即房屋已不存在或者已损坏、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赔偿损失。没有过程的一方可以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赔偿自己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大小、轻重各自承担经济损失中与其相适应的份额。


  二、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 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而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种抵押合同无效;


  2、 对国有企业业已确认为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设立抵押而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抵押合同无效;


  3、 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期间,对原没有抵押的债务设定的抵押而签订的抵押合同无效;


  4、 债务人与个别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大部分财产抵押给一个债权人,从而丧失履行其他债务能力的,该抵押合同无效。


  三、签订质押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明确抵押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目前我国法律是禁止企业间进行借款的,而对个人之间借款没有此规定,故在签订抵押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主合同的有效性。


  2、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3、抵押合同中不能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没有清偿债务能力时,就将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所有;。此约定没有法律效力。


  4、用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比如房产、土地、汽车等作抵+押物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抵押登记,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抵押合同不生效;用其他财产作抵押物的,可以自愿向公证部门申请抵押登记,并且只有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的,才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避免签订无效合同而陷入纠纷之中,如果是无效合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定合同无效。以上内容就是为你整理的关于起诉买卖合同无效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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