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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对间接损失有什么规定

发布时间:2018年1月23日 珠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高级律师  
  合同法对间接损失有什么规定
  我国合同法对违约损失范围的限定就是“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这一规定仍然是很抽象的,需要进一步界定。在审判实践中,人们总结了这样一些原则来进一步界定违约损失的范围:(一)确定赔偿的目的是在金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使受害人置于合同正常履行所能达到的同样状态;(二)损失是在正常和自然情形下发生的损害;(三)违约时侯害人有权取得的实际损失是订约时可以合理预见的违约可能产生的结果;(四)如何确定当时是否可以合理预见,要根据当事人的知识来认定。认定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推定,另一种是根据实际具有某种知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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