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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中借款人需要做什么?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4日 珠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高级律师  

借款合同中,当事人需要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主要有:

1 借款人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借款人的信息披露是指在借款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借款人应贷款人了解其资信情况的需要而提供的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的活动。

在借款合同订立过程中,借款人首先需要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贷款人也需要对借款人的申请,特别是有关贷款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借款人的资信情况进行认真的了解,以确保贷款活动的安全与高效。

2 借款人需要依约收取借款的义务。

借款人需要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

3 借款人需要依约使用借款的义务。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4 借款人还需要依照约定来支付利息。

5 借款人需要按期返还借款的义务。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需要按照《合同法》第61条来确定,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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