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高级律师
法律热线: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新闻
合同订立
合同效力
合同知识
合同范本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合同新闻
合同订立
合同效力
合同知识
合同范本
合同纠纷
合同担保
合同常识
合同诉讼
合同违约
合同履行
合同法规
合同义务
律师文集
首页
>
律师文集
>
合同效力
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是否一律无效?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4日
珠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高级律师
一条古老的法律格言称:“任何人不得处分不属于自己的物”。因此,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原则上一律无效。但《合同法》第51条规定,在下列两种情形下,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有效:(l)权利人追认了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2)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了财产的处分权。例如,甲把手机借给乙使用,乙却把手机卖给了丙,乙的出卖手机行为即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此种情况下,如果甲追认了乙的处分行为,或者甲通过赠与、出卖等方式把手机的所有权转移给乙,则乙的出卖手机的行为有效。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彩礼作为未交付的赠与附条件能否撤销 起诉买卖合同无效
2.电子合同如何签订才有效?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生效的要件
3.投保人义务与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 机动车质押没有登记 抵押合同生效吗
4.无效合同中的所有条款是否无效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效情形
5.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
合作网站
B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C
常德离婚律师
H
河南郑州专业资深著名刑事辩护律师
淮安婚姻律师
K
开封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昆明房产与建筑工程律师
昆明劳动争议与工伤赔偿律师
昆明民间借贷纠纷律师
昆明刑案律师
L
连云港交通事故律师
N
内蒙古通辽大律师
南部县离婚律师
南宁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宁德市霞浦县知名离婚纠纷律师
Z
邳州律师
P
平邑县律师
Q
青岛房产律师
S
山东济南商业秘密律师
山东济南知识产权律师
山东专利律师
上海辩护律师
上海户口房产律师
绍兴离婚律师
沈阳毒品案件律师
T
台州刑事拘留辩护律师
W
威海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威海民商事律师
威海知名房产纠纷律师
潍坊寿光知名律师
温州电信诈骗辩护律师
温州死刑辩护律师
温州刑事辩护找律师
温州刑事拘留律师
温州刑事取保候审律师
温州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温州资深刑事律师
乌鲁木齐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武汉海事海商律师
武汉资深合同纠纷律师
X
西安离婚财产律师
西安刑辩律师
萧山赌博犯罪律师
萧山经济犯罪律师
萧山刑事律师
Y
宜兴知名刑事律师
宜兴专业刑事律师
余姚刑事辩护律师
云南昆明刑事辩护律师
Z
找宜兴找刑事律师
郑州知名房产律师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珠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高级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3928082859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