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高级律师
法律热线:
律师文集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承诺转质?

发布时间:2016年2月4日 珠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高级律师  
    承诺转质又叫同意转质,是指质权人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或他人的债务,以其占有的质押物为第三人再设定质权的行为。承诺转质的成立,应当具备下列的条件:第一,质权人转质时必须经出质人的同意,即得到出质人的承诺。第二,转质人和转质权人必须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这是转质成立的有效要件。第三,转质人必须将质物移交给转质权人占有。第四,质权人设定转质必须有被担保的债权存在。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珠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高级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28082859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